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 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 资助期限为 3-12 个月。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 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 1800 欧元 / 人 . 月、2400 美元 / 人 . 月或 2500 瑞士法朗 / 人 . 月。以国际组 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 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 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 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