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的短期科研助理及管理助理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由用工单 位进行管理,签订合同方式分两种:第一种为劳动合同,工作时 限为 12 个月,每个岗位每月用工成本不低于 2800 元(含保险),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种为劳务合同,工 作时限为 3-12 个月,每个岗位每月用工成本不低于 2000 元(无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