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為教育部批准開展“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學校之一。根據教育部教港澳臺函【2011】18號文的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第一條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持有合法的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在臺灣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以下簡稱“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二)鑒於辦學條件不同,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前標級(含)以上的台商子弟(女)學校的2017屆臺灣高中畢業生。
第二條 招生專業和名額
招生專業目錄詳見《吉林大學2017年招收台灣地區免試生招生專業一覽表》。招生名額視具體報名及測試情況而定。
第三條 申請程式
1、符合申請條件欲報考吉林大學的學生可在本網站下載《吉林大學2017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申請表》,填妥後用特快專遞於2017年4月15日前(以寄件郵戳為憑)寄達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免試申請”字樣。並隨函提供:①申請表(列印並簽字蓋章);②個人申請: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請理由、愛好特長、學習能力、未來規劃等各方面情況,字數不超過1200字。個人申請要求由考生本人手書;③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含報名序號);④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⑤臺胞證影印本(資料頁);⑥臺灣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及本人一寸證件照片2張;⑦學生證影印本(資料頁);⑧“學測”等級證明材料影印本一份(如有)。申請材料一經寄出概不退回。
2、申請學生在規定的申請時限內,同時將上述所需申請材料發送到電子郵箱:bkzs@www.hogge1.com以完成申請。電子郵件收悉後,我校將及時發送確認郵件,如未收到確認郵件的學生可以向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查詢。
3、申請學生可在《吉林大學2017年招收台灣地區免試生招生專業一覽表》中選擇不超過5個專業,按先後順序填入《吉林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免試生入學申請表》專業志願欄。
第四條 選拔程式
我校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選,初選合格的考生將于5月左右進行面試選拔,具體面試安排我校將再行通知。
第五條 錄取原則
面試後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錄取。確認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六條 入校後的學生管理
免試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來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吉林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臺灣免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學校將盡力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條 學費和其他費用
臺灣免試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原則上安排與內地學生同住,住宿費根據實際住宿條件收取(600-1200元人民幣/生.年)
學生在校期間往返港澳臺地區和長春的旅費及醫療保險等各項費用自理。
第八條 聯繫方式
寄達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130012
收件人:本科生招生科
電話:0086-431-85168305
傳真:0086-431-85166226
吉林大學招生網:zsb.www.hogge1.com
第九條 本簡章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吉林大學招生網上通知(http://zsb.www.hogge1.com),請及時查看,緊急事宜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
附錄一:吉林大學2017年招收台灣地區免試生招生專業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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