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招生办公室举行了聘请法学院彭贵才教授为法律顾问的聘任仪式。招生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聘任仪式,李宝永主任与彭贵才教授签署了聘用协议,并代表招生办向彭教授颁发了聘书,聘任仪式由苗英楠副主任主持。
彭教授在讲话中表示,从本学期初开始,招生办就经常将招生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同我沟通,作为学校的一名教师,我有义务配合学校做好招生方面的工作。面对考生及家长法律维权意识的提升,针对招生工作高关注度的实际特点,我们在制定各项简章、实施办法时,要从法律角度对具体细节予以准确化、明确化,在程序方面做到位,消除模糊界定,减少歧义理解的发生,我将在制度和实施层面做好招生工作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李宝永在讲话中强调了聘请法律顾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聘请彭教授作为我校招生工作的法律顾问,是我校依法招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可从法律角度在工作层面规范和完善我校的各项招生制度和章程;聘请法律顾问也是保护考生、家长和招生工作人员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明确各方权责,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影响,促进我校招生工作依法合规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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